西元1650年之後,荷蘭人在台灣統治是逐漸走入逆境,在之前十幾年鼓勵漢人來台並給格外優遇政策,經過了短暫的蜜月期。

       荷蘭統治下台灣殖民地,以商業利益為優先考量,稅捐繁多,有田租、漁獵稅、人頭稅等等。在1650年原本七歲以上繳交人頭稅又加徵收一倍,引起民間相當不滿。而選擇移民來台追求新天地的漢人,終究難逃被剥削與壓榨的命運,終使漢人爆發了一場,由“郭懐一”帶頭下的大規模抗荷事件。

        據說,郭懐一是鄭芝龍的舊部,鄭被明朝招撫以後,他繼續留在台灣,在赤崁以南的村子從事開墾。後來荷蘭人來了實行「王田制」,他頗有地方聲望而被推選為村長。

        由於對荷蘭人心生不滿,決定在1652年9月中秋節有夜宴賓客習慣做為掩護,邀請荷蘭當局總督及熱蘭遮城的官員商人參加宴會,再利用酒酣耳熱之際,加以襲殺,然後假借送歸為名,攻佔大員。但是這計畫卻被七名漢人長老去向荷蘭人密報,但是還有另一說法,郭懷一的弟弟怕被牽連,又勸阻不了他之下,就跑去向荷蘭人通風報信。

 

《拿著傳統棍棒武器反抗的漢人,終究打不過有先進槍砲的荷蘭人。》


        當時荷蘭長官“費爾堡”當一聽到這反抗計畫的消息,還不很相信,只派出1名隊長和8名軍士向赤崁方向,郭懷一的村子去察看。9月8日,郭懷一眼見事態爆漏,只好提前行動,帶領約4000人攻打連忙赤崁的普羅明遮城,打死8名荷蘭人及一些佣人,放火燒毀公司的房子。

        有3名荷蘭人騎馬殺出重圍去向到大員報告赤崁情況並求救,大員當局派出120多名士兵赴赤崁增援,並且派人向附近平埔族部落去求援。拿著傳統武器郭懷一的反抗軍,與擁有現代武器的荷蘭士兵來對抗,一遭遇下就被猛烈追殺,反抗軍只能節節敗退,荷蘭人很快的就奪回了普羅明遮城,反抗軍退守今日鳳山、岡山一帶。

        9日,從平埔族中發動來數百名信奉基督教原住民,配合荷蘭士兵在赤崁附近搜捕反抗軍,每有發現就立即格殺,每殺死一人即賞布一塊做為獎勵。如此到了10日,共有漢人數百人被殺害。11日,荷蘭人聽到反抗軍數千人再次集合於赤崁附近山坳內,因山坳內地勢險要,荷蘭人正面進攻不下,先由原住民繞到反抗軍陣地的後面助戰,激戰中郭懷一及其部下1800多人戰死,許多參加舉事婦女和小孩也一起被俘虜。

        這場反抗騷亂持續半個月,先後有四千多名男子和五千多名婦人和一些小孩被殺或被俘,反抗付出犧牲之慘烈可想而知。荷蘭方面只幾名士兵被殺外,並沒有其它多大的損失。綜觀當時的局勢,荷蘭統治階級在台人數,最多時期「官吏、商人、牧師共600人,守兵2200人」,總數不超過3000人,但其管轄下的人數有十萬多人,原住民有6到7萬,漢人有3到4萬多人,要來反抗對付荷蘭人並非不可為。但外來的統治者通常擅長挑撥族群的分化對立,借力使力,荷蘭人利用原住民打擊漢人反抗,正是一個典型例子,然而在往後台灣歷史上的各個階段中都可以去找到。


        不過,就當時情況,很難責怪原住民甘受外人利用,對他們而言漢人也是一群外來族群,大量的土地開墾,對原住民以造成生活上威脅,除了面對外來統治者,又要面對漢人競爭的壓力,雙層的壓力下的處境,其實是比漢人更悽慘。所以,要他們在外來統治者和外來移民之間做取捨,對他們來說是沒有意義的。況且原住民也並非一路上順從,反抗荷蘭人的事蹟也是層出不窮,1624年新港社之役、1630年麻豆之役、1636年小琉球之役,等等很多..〈因篇幅關係,無法一一的詳盡介紹。〉


         如果,來以宗教信仰的角度去看,荷蘭人動員信仰基督教原住民,幫助「主內兄弟」的荷蘭人,去打擊非教徒的漢人,就容易去理解了是不為過。反倒是跑向荷蘭人通風報信的漢人,又出賣族人的漢人長老,才是真正悲哀角色。像這種背棄了自己人,為了本身的利益而向外來統治者靠攏,反而來欺壓、出賣自己人,這種人在過去的台灣歷史上經常不斷出現,而今日台灣島上依然在出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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